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印发的《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印发的《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的通知》(华师学〔2014〕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指列入国家计划、档案关系进入在读学校且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自2014级研究生起施行。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研究生,在出国交流期间也可以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二、取消评审资格
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
1、未注册者;
2、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复学后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
3、保留学籍者(公派出国留学保留学籍者除外);
4、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5、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6、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7、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8、由导师提出并经研究生所在院系讨论后认为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9、延期(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
三:评奖办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
2、第二、第三学年:
(1)A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年
获奖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期刊(CSSCI收录期刊包括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②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准)
(2)B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获奖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② 在外语学院研究生学术周中获得一等奖;
③ 在外语学院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学术课题评选中,被立为重点项目,并已结项;或者被立为一般项目的结项优秀者;
④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准)
(3)C类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当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度-A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12000-B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8000)÷具有申请当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的人数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
2、第二学年:
(1)A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年
获奖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期刊(CSSCI收录期刊包括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② 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准)
③ 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译文4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④ 以第一译者正式出版译著20万字以上(或参与翻译正式出版译著达到同等字数)。
(2)B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获奖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论文字数5000字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⑤ 在外语学院研究生学术周中获得一等奖;
⑥ 在外语学院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学术课题评选中,被立为重点项目,并已结项;或者被立为一般项目的结项优秀者;
⑦ 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准)
⑧ 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译文2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⑨ 以第一译者正式出版译著 10万字以上(或参与翻译正式出版译著达到同等字数)。
(3)C类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当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度-A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12000-B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8000)÷具有申请当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的人数
(三)博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人/年
2、第二、第三、第四学年:
(1)A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8000元/人/年
获奖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SCI、SSCI、A&HCI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② 在CSSCI收录期刊上(包括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③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准)
(2)B类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6000元/人/年
①在CSSCI收录期刊上(包括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公开发表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署名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②在外语学院研究生学术周中获得一等奖;
③在外语学院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学术课题评选中,被立为重点项目,并已结项;或者被立为一般项目的结项优秀者;
④在本学科或本领域中获得省部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比赛级别和性质以学校认定为)
(3)C类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当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度-A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18000-B类奖学金当年获奖人数×16000)÷具有申请当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的人数。
以上所提交的参评成果需经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追溯机制
1、学生在评选后被举报有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将被追回所获学业奖学金,并撤销相关荣誉。
2、研究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学业奖学金发放后退学的,所获学业奖学金退还学校50%,第二学期退学的,无需退还。
以上未尽事项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至辅导员邮箱。截止时间2020年8月9日12:00。
2、2020年8月16日-2020年8月18日
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
3、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4日
外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开展研究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4、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31日
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5、2020年9月6日前
学院汇总评审结果报送学校。
6、2020年9月30日前
完成学业奖学金发放工作。
外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杨延宁ynyang@english.ecnu.edu.cn
委员会副主任:江宇靖yjjiang@fl.ecnu.edu.cn
委员(包含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
陈 弘hchen@english.ecnu.edu.cn
窦卫霖 wldou@english.ecnu.edu.cn
尹松syin@japa.ecnu.edu.cn
王 静jwang@euro.ecnu.edu.cn
宋健飞jfsong@euro.ecnu.edu.cn
刘玉琴iralyq@163.com
朱晓映xyzhu@english.ecnu.edu.cn
高冬琴gaodq81119@sina.com
王彤 elvirawt@163.com
韩铭 1413833313@qq.com
秘书:
叶青 qye@fl.ecnu.edu.cn
周俊辰 zlz8873@163.com
冯烨372247658@qq.com
六、材料报备
请在9月6日前将经院系盖章、领导签字的纸质版评选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北校区在大活504,闵行校区在大活中心B区304室),并将电子版评选结果发送至联系人高帆老师邮箱。
附件: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外语学院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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