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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专业介绍:成人教育学

  专业概况:本专业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本学科点成为全国第一个“成人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点,2004年成为全国首家本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也是至今国内本学科唯一一个博士点。现有在职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

  主要课程:1、《成人教育基本原理》2、《人力资源发展》3、《教育名著选读》4、《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5、《专业英语(成人教育学)》6、《学习型社会理论与实践》7、《终身学习政策研究》8、《中国成人教育发展研究》9、《成人教育课程与教学论》10、《成人发展与成人学习》11、《社区教育与学习型社区创建》12、《老龄化社会与老年教育》13、《社区居民学习研究》14、《比较成人教育》15、《工作场所的学习研究》16、《企业培训理论与实践》17、《培训项目规划与课程设计》18、《生涯教育与咨询》19、《成人教育专题研究》

  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研究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通过系统的专业训练,研究生具有先进的终身教育、成人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理念、开阔的学术视野、系统的专门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及创新思维,熟悉国内外成人教育领域的前沿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深入了解我国相关事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发展趋势,并能够恰当运用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与具体方法,探究学科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进行外语写作与学术交流。毕业以后能够成为在高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组织以及专门的咨询机构中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培训和咨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与修读年限
  (一)培养方式
  本专业采用基础研究、专题研究、项目研究、社会调研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学习年限内,要求学习者保证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并完成规定的课程、论文与其他学习要求。

  (二)修读年限
  修读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主要研究方向
  01成人教育基本原理
  02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与学习型社会
  03工作场所学习与人力资源开发
  04继续教育与人才发展研究

  课程设置
  总学分不少于15分。除学校规定统一开设的学位公共课外,具体课程设置参见下表: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开课时间 任课教 师
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Basic Principles of Adult Education and Lifelong Education 学位基础课 3 一上 高志敏
工作场所学习与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Work, Learning and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学位专业课(必修) 3 一上 黄健
科研论文写作 Research Paper Writing 学位专业课(必修) 1 一上 孙玫璐
成人教育学科体系构建与发展研究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System of Adult Education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一下 高志敏
社区教育与学习型社区研究 Community Education and Learning Communities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一下 张永
继续教育发展研究 Studies on Developing Continuing Education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一下 黄健
学科前沿理论研究 Leading Research Issues of theories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二上 导师组
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   学位专业课(选修) 2~3 二上  

  科研成果要求
  (一)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在研究所以上机构范围作学术演讲不少于2次,并至少参加1次学术会议,提交会议交流论文至少1篇。聆听学术报告至少30次。

  (二)科研工作
  参加学科点或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或申请各种研究基金开展独立研究,科研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科研成果由导师评定。

  (三)科研成果发表
  科研成果发表至少需达到以下三个要求之一:
  1、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教育学一级学科权威期刊《教育研究》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时间
  入学后第三个学期末。

  2、中期考核内容和办法
  参照研究生院与教育科学学院规定的有关内容与方法进行考核,一般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至少发表论文1篇,完成开题报告,通过开题鉴定。

  3、中期考核的评价、选拔、修正与淘汰机制
  (1)评价机制:全面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选拔机制:选拔政治思想品德优秀、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前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3)修正机制:经全面考核未合格的研究生,予以延期毕业或推迟撰写学位论文。

  (4)淘汰机制:经全面考核较差者,例如政治思想品德不良、学业成绩较差、明显缺乏学习能力者,建议予以肄业。

  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资格要求
  1、完成了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
  2、在读期间,未出现违反法律、校纪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重大错误。

  (二)论文的开题
  开题报告论证会的时间一般为入学后第三学期。

  研究生必须按照研究生院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撰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其基本要求包括: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内容框架、撰写计划,主要参考文献等。

  (三)论文的撰写
  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性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博士研究生必须保证投入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以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四)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内容包括:中期考核结果复核、学术活动参与情况审核和学术成果发表情况审核。

  (五)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预审制度。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两个月,必须向导师组提交符合研究生论文撰写基本规范的论文初稿,包含论文全部要素。预审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按照研究生院和教育科学学院有关规定,研究生参加“双盲”评定,评定合格后方可参加正式答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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