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学校目前设有3个学部: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29个全日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政治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系)、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亚欧商学院;4个书院:孟宪承书院、经管书院、大夏书院、光华书院;8个实体研究院所:古籍研究所、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崇明生态研究院;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管理型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上海教师发展学院。另有设在学校的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可授予20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3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地理学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4个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1个,II类1个,IV类2个),1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和17个上海市一流学科(A类4个,B类13个)。学校理工科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民政部重点研究基地,1个出版总署重点实验室,10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学校文科拥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2个上海市高校智库。现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学校主办和承办中文学术期刊23种、英文学术期刊4种,两校区图书馆馆藏印刷型文献总量463.8万余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44个(433个子库)。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8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19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19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我校历史学系的中国史;美术学院的美术学、美术;音乐学院的音乐与舞蹈学;传播学院的广播电视;教师教育学院的课程教学论;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的国际关系等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我校数学科学学院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公共管理(MPA)的教育管理方向2019年在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招生。
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须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联职业的在职人员。
(三)其他说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五、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经我校审核并经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三阶段,当年推免生可在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1日查看相关录取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8年5月-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并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代报。
①报考我校设计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该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8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现场确认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一律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3日左右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以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2)凡是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4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我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8日后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在考前到考场查看,并按考点要求配合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不能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但是可以在2019年9月1日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19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对偏差排序确定的复试名单中汉族考生多于4人,则按照相对偏差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前4人。我校不接受校外少干计划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19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录取体检暂定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我校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列入就业计划以学生毕业当年国家相关就业政策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19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请考生在报名前一定仔细查看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十一、其他说明
1、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3、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5、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本简章公布后,若有其他政策方面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我们除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外,还将在微博和微信上发布消息。建议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和微信(华东师大研招),以便能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动态。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学校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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