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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200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200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既照顾考生权益,又确保我所生源质量。

.复试资格认定

参加复试总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为我所招生计划数的1.2,初试成绩上线考生(包括初试报考我所及调剂生源)按初试成绩及本科折合分(见第七条)排名, 额满为止。

英语6级未通过或同等学力不满足我所招生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已达原报考单位复试分数线者不能参加我所复试。

.复试准备工作

1. 复试工作小组按专业命题(复试前必须保密);

2. 研究生部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列出复试考生名单;

3. 研究生部确定复试日程,发出复试通知;

. 复试内容

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方式

笔试, 上机考试, 复试小组面试(目前以此方式为主),复试满分为100; 面试当场初步打分,最后综合平衡,全过程设专人记录问答情况。 

.复试地点

研究生部(电子科学研究院委培生在该院复试)

.录取规则与程序

 1. 任何考生都必须通过体检、英语口试及专业复试并草签定向合同才可列入拟录取名单; 通过政审(调取档案)后方可发录取通知。

2. 推荐免试生满足上述条件即优先录取(推免生面试在网上报名前进行,体检等程序与其他考生同时进行);其余考生按录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者参考英语口试成绩决定弃取), 满计划数为止。

录取分(X)按如下方式计算:   X=X1+X2+X3

其中初试折合分 X1=(初试总分--满分为500)/10

    复试折合分X2=(复试总分满分为100)*30/100

    本科折合分X3=Y1+Y2+Y3

其中,(1)导向分Y1(满分为5)由志愿分学校分相加而得:第一志愿报考我所者志愿分2,否则为0;属985工程的高校考生学校分3 不属985工程但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考生学校分2,无研究生院但属211工程的高校考生学校分1,其他高校考生学校分0

2)特长分Y2依获奖层次而定(仅计入与本专业有关的最高层次奖项):国际级奖项为4-5分,全国级奖项为3-4分;省部级奖项为2-3分;学校级奖项为1-2分。

3Y3为计算机专业本科12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折合分:平均成绩达90分及以上者为10分,平均成绩为90分以下者每降低2.5分其折合分减少1(直至0);跨专业考生每缺两门主干课程成绩其折合分减少1分,缺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者不能参加复试;12门主干课程科目由复试工作小组认定并在网上报名前公布

3. 研究生部将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其他事项

1. 英语口试内容――科普常识、热门话题(5分制);

2. 体检――按教育部体检标准执行;

3. 复试日程由研究生部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排定,其中包括报考资格(证件)审查、草签定向合同、预填若干表格、复印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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