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3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43号)和《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1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东北石油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工程领域招生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