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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 生 必 读
提示: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生招生目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已完成的情况以草稿形式发布,供考生参考。如教育部有新的招生规定则以教育部新的规定为准,请各位考生在7月中旬前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一、培养目标及方式:
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招收普通硕士生外还试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入学后按硕博连读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在第四或第五学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学制一般为5年。招生目录中标有“▲ ▲”的学科、专业均试行硕、博连读。
二、学制:2—3年
下列学院、系所属的学科专业试行2年学制: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系、电气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
三、招生学科、专业:
2006年我校共有134个学科、专业以及工商管理(MBA)和软件工程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900人左右。MBA和软件工程硕士(授工学硕士学位)录取方式为自筹培养经生,经费额另定。
四、招生类别:
我校2006年招生规模中含非定向、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生;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均含推荐免试名额。我校积极欢迎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报考,获得年级前10名者可免复试入学。接受推荐免试具体办法请于2005年9月后关注网上有关通知。
1.定向培养招生服务范围: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招生。
2.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推荐、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等由原单位支付。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共同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录取执行我校统一录取标准。
五、2006年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及额度与2005年相当。
六、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的精神,我校200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规模为硕士生:40人,博士生7人,具体实施办法将于报名前网上通知。
七、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验学位证原件);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复试期间验证);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期间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段两门主干专业课)。
5.满足下列条件者为同等学力考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电大、成人教育、网络学院教育等“五大”应届毕业生); ②大专毕业工作三年(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以上,须修完大学本科段11门以上主干课程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
6.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八、报名时间:
10月1日至31日考生网上报名; 11月10日至14日在报名点缴费、摄像。
九、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报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报名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代码。
2.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到考试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图像采集等手续,报名点应当场给考生打印"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报名点)
3.考生履行报名手续后还须办理如下手续: 要求在11月底前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邮寄给我校研招办;
4.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大连理工大学办理报名缴费和摄像手续,报名时间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试地点设在大连理工大学。
十、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政治、外国语、业务课一(基础课)、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2.初试时间:一般在1月底左右(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06年3月10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 复试办法: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可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并采取差额方式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当年3月15日以后到我校各学院、系网站查询。
2. 复试报到手续: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考试后准考证不得丢失)
十一、调剂录取: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首先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其次根据考生要求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调剂办法:考生必须提交调剂申请,同时提供接收调剂单位的接收函。可通过传真、邮寄或委托他人到我校代办调剂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为了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有《招生简章》出售,可向我办汇款邮购,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招生简章每本8元(含邮资)。另外,我办尚有部分2004~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试题,价格10元,外语系有关专业考题价格20元(含邮资),邮购上述资料请通过邮局汇款,并请注明索要试题的名称及试题编号。上述资料出售截至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024
网址:http://gs.dlut.edu.cn;
E-mail:yjsyzb@dlut.edu.cn
电话:(0411)84708338,84706301
传真:(0411)84707700研究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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