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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一、复试确认

  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凡初试成绩达到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见复试名单),请于3月22日~3月26日参加复试(3月22日报到)。

  复试通知采用网上集体通知,不再发纸质通知,请各位考生给予配合。凡在复试名单(附件一)中的考生,请于3月19日(周一)16:00前,进入到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网站地址:http://202.118.65.123:8080/ksxt/login.aspx→招生→硕士生入口→大连理工大学考生信息系统→复试信息确认模块中(即成绩查询系统),不用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导师已经确定只需要填第一意向导师即可,如不能参加请发邮件至zhangxw@dlut.edu.cn(内容写明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学术型或专业型、总分,放弃参加研究生复试资格及原因)。

  二、复试需携带材料

  报到时间:2018年3月22日(周四)13:30~17:00

  报道地点: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环境楼402办公室

  报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生由本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非应届生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所在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页上(请注明报考专业、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

  (3)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相应部门公章(请注明报考专业、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复试后不再退回。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5)其他相关事宜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三、复试办法

  具体的复试安排详见《盘锦校区食品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请大家一定仔细阅读。

  附件【附件3-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接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附件【2018年食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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