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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实施办法

大连外国语学院 2009 年接收外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大连外国语学院热忱欢迎国内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院研究生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于 10 10 前 用特快专递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接收计划

本年度我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10 人,具体计划如下: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2 人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2 人

俄语语言文学专业 1 人

法语语言文学专业 1 人

亚非语言文学专业(韩国语) 1 人

德语语言文学专业 1 人

上述计划可根据考生报名及复试情况调剂使用。
二、申请条件
   1 、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 、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符合该生所在学校的推荐规定(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 、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其它处分。 
   5 、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 下载,请正反面打印) 2

2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1 ,加盖学校公章;
  3 、相关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
注:所有材料均使用 A4 复印 。
四、审批程序
(一)初审
   1 、研招办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 10 15 对符合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并组织面试。
   2 、研招办在 10 20 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材料和复试成绩上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将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公示 7 天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招办向其发出接收函并签订相关协议。推免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
   3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在 10 31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 11 10 14 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摄像等报名手续,但不得再参加统考。凡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 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 “ 良好 ” 以上;
   3. 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 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 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 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 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8. 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9. 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五、本实施办法由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 年 9 月

推荐免试表
\"文件类型:3600acbb5957e6ef8c68f2d6446d198e.doc (4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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