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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进行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将我校2010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参加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及各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统考生名额总分单科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531933,50
020205产业经济学733143,65
020206国际贸易学835343,65
030100法学71 40,60
 1方向3633940,60
 2-8方向3532940,60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1730040,60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1035847,71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47 47,71
 英语各方向3838147,71
 日语方向733547,71
 俄语方向236547,71
070104应用数学1631134,51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432134,51
070204等离子体物理527034,51
070205凝聚态物理828334,51
070702海洋化学435434,51
071011生物物理学1127034,51
080104工程力学425133,50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1426533,50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1426533,50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428233,50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635233,50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531733,5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1828633,50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6131933,50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029933,50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728733,50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626533,50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226533,50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626633,50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626533,50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2726533,50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3135133,50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826533,50
082320航海科学与技术1226533,50
082321海上交通工程627133,50
082322物流工程与管理3335033,50
082323交通工程432033,50
0824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725033,50
082402轮机工程37 33,50
 1、4方向2830433,50
 2、3方向934833,50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2626533,50
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2626533,50
120202企业管理2832043,65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432643,65
120401行政管理1332343,65
41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6130543,65
410200法律硕士(法学)3230040,60
430107动力工程425133,50
430108电气工程626533,50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2026533,50
430111控制工程1026533,50
430112计算机技术526533,50
430113软件工程626533,50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航海)1026533,50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1826533,50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与物流)926533,50
430124船舶与海洋工程925133,50
430130环境工程1026533,50
430140项目管理726533,50
430141物流工程1826533,5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全国统考考生及经研究生招生办在国家调剂网同意调入我校的外校调剂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内容地点
4月9日下午1:30—4:30同等学力考生报到研究生招生办
(综合楼701)
4月10日上午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专业加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下午1:30—4:30
4月10日上午8:00—11:3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
(不含法硕)

报到地点:远航楼(各专业具体报到地点详见附件)

下午1:00—3:00
4月11日上午8:30—10:30全体复试考生专业笔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4月11日上午10:30开始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面试各学院组织另行通知
4月13日下午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及录取办法
  见《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2010版)

  四、其他
  1、所有符合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基本要求的全国统考考生均须按时参加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复试考生所报专业笔试科目如存在选择,考生应主动与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联系申报复试笔试科目。
  3、外校调剂考生应尽快与研招办联系,申报复试笔试科目。
  4、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管理部门开出的在校证明、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2)往届在职本科毕业生(指毕业时间在2009年10月底前,以当场验看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准考证、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左上角写明准考证号)、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大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左上角写明准考证号);
  (4)考生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合格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表可从附件中下载)。今年复试不再组织考生统一体检。
  5、复试时考生可向报考的学科专业提交自己科研、学术、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
  6、本身为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误将信息错填为非同等学力者,应立即与研招办联系,更正信息,并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否则,在现场报到审查报考资格时发现,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7、准考证丢失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天到研究生院(综合楼701)补办准考证。
  8、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有关复试信息,所有复试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9、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提交所在部队审批表的复印件。
  10、符合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基本要求的法律硕士(非法学410100)、法律硕士(法学410200)考生复试推迟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复试分数线分别为总分305,小分是43,65;总分300,小分是40,60。

  五、单独考试考生、MBA、MPA全国联考的复试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具体事宜另文通知。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此次复试,但需与相关学院联系报考导师事宜。

  >>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MBA、MPA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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