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950人左右,
一、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950人左右,具体总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注:2012年我校招收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共计1142名)。
二、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招收口腔医学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招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需达到我校专业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所有学科专业仅接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2.口腔医学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口腔临床医学以及非临床学科专业。
3.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本科毕业生仅可以报考我校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专业.
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所有学科专业仅接收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5.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我校临床学科中仅可报考原本科专业;获得非医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可以报考我校临床学科专业;两者均可报考我校非临床学科专业。
6.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物学、工学、人文社科学学科专业;文科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人文社科各学科专业,包括伦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八)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我校的如下专业要求:
1. 外语需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复试时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 仅限报考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
3. 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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