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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大连海洋大学
                 2012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新生持以下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综合实验楼S-311室)报到。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者请提前告知我部,无故超过一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 录取通知书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2寸彩色照片2张
  (5) 填写并盖章的《研究生婚育状况登记表》一份(该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送)

  2.新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1) 户口所在地为辽宁省内的考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
  (2) 户口所在地为外省的考生,入学时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户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 定向、委培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

  4.新生入学前请持“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到档案保存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由档案保存单位以机要形式在2012年7月20日前将档案寄往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大连市以外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大连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团委;本院应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不用个人办理。

  6.我校2012级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1) 学术型录取考生(三年制):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免交学费,住宿费1000元/学年。
  (2) 专业学位(两年制):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考生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3)所有新生务必于2012年8月1日前交纳学费、住宿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7.根据大政办发[2009]73号文件精神,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8.学校不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9.学校原则上要求新生均在校内研究生公寓住宿。若本人坚持在校外住宿,请务必于201年7月1日前电话(*************)告知我学院,并到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校外住宿审批表》和《校外住宿承诺书》,入学后再办理其它校内手续。

  10.我校禁止学生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设备,请不要携带。

  11.新生来我校路费自理,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票。校研究生公寓备有衣柜、书桌、书架、椅子。行李和日常用品自备。

  12.学校地址: 大连市黑石礁街52号(火车站、码头乘16路公交车终点站即是)
  联系电话: 0411-84762665、 84762880
  
  13.本须知供参考,具体以发放到录取考生的纸制版为准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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