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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提出的业务条件),按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我校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目)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2年11月14日前独立发表一篇能在中国知网查到、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的学术相关性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认定为准)方可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报考该部分专业时请仔细自审是否符合该业务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请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准考证开放打印之前进行资格初审(针对考生填报报考信息),复试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针对考生相关证件原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凡欲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请务必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 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通过网络填报报考信息,并于2012年11月10—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缴纳报名费、采集电子图像、确认报名信息。不在此间填报报考信息并到所选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将会失去2013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机会。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按照教育部规定,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4月上、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参考书及其相关说明详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四、体检工作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2-6年,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2.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Z后的数字代表该专业预计招生总数,M后的数字代表其中预计接收推免生数,接收推免生名单将于接收工作完成过程中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公示),具体计划预计于2013年3月份由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我校接到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后,将于2013年4月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专业考生初试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3. 我校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4.我校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点之一,欢迎考生就近选择我报考点报考全国各地的研究生。
  5. 我校"各硕士点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稍后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
  6.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新18号令,即根据2012年1月5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7.请随时留意我们在招生主页上发布的更新信息。
  8.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专业咨询请参见各学院、专业招生联系方式。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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