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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于2006年12月30日前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在www.cnki.net上能查到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凡欲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请务必于10月10日——31日登陆www.chinayz.com.cnwww.chinayz.edu.cn,通过网络填报报考信息(若有变动,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并于11月10—14日到当地报名点缴纳报名费,并本人到场照相。不在此间填报报考信息并到所选报名点照相的,将会失去2007年的考研机会。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在2007年寒假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底(以具体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参考书及其相关说明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六、学习年限

  学制为2-4年。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热忱欢迎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九、我校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点之一,欢迎到我校报考全国各地的研究生。

  报名事宜参照上述第二条。

  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须凭打印的报考登记表于11月10——14日到我校缴纳报名费,且需本人到场照相。

  十、请随时留意我们在招生主页上发布的更新信息。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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