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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专业介绍: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2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的职业素质,较好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业人才,以及能够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研究和教育培训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2、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和企业管理的系统知识,经历良好的管理方法训练,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成知识和能力的统一。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初通第二外语。
  4、身体健康,具有协作、竞争、创新、求佳的精神风貌。

  二、研究方向
  1、企业战略管理
  2、市场营销理论与策略
  3、企业流通经营管理
  4、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重组

  三、学习年限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撰写完毕业论文的,可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
  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及其他必修环节。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各学科可以对学位专业课在规定的幅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1、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108学时 4学分
  2、第一外国语 144学时 4学分
  3、专业外语 36学时 2学分
  (二)学位专业课(4门,每门3学分,共计12学分)
  1、管理经济学 54学时 3学分
  2、营销管理 54学时 3学分
  3、管理会计 54学时 3学分
  4、企业战略管理 54学时 3学分
  (三)选修课(不少于5门,每门2学分,至少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1、经济统计分析 36学时 2学分
  2、组织行为学 36学时 2学分
  3、国际化经营管理 36学时 2学分
  4、管理决策方法 36学时 2学分
  5、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 36学时 2学分
  6、企业战略与营销管理专题(方向1、2限选) 36学时 2学分
  7、企业流通经营管理专题(方向3限选) 36学时 2学分
  8、公司治理结构专题(方向4限选) 36学时 2学分
  9、企业管理前沿问题研究 36学时 2学分
  10、企业重组与并购专题 36学时 2学分
  11、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专题 36学时 2学分
  12、金融与证券研究专题 36学时 2学分
  (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
  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读书报告2次。
  (五)补修棵(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规定应补修2门大学本科主要课程,所修学分不得代替其他规定学分。补修课不少于2门,每门2学分,至少4学分)
  1、管理学 36学时 2学分
  2、现代企业学 36学时 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科研论文(计2学分)
  硕士生第一、二学年须撰写3000字以上的科研论文各一篇,由导师审阅并评定成绩,每篇1学分,共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学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1、本专业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定导师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2、硕士研究生以课程学习为主,科学研究和管理实践为辅;专业课程学习以学生独立思考和自学为主,以教师启发讲授和引导为辅。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以课题研究、专题讨论和实务研习推动教学。
  3、培养方式和教学方法还力求多样化,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加强研究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特别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

  七、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按国家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课考核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考核采取考查方式。
  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要分别按时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并分别记入学分。

  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
  凡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方准许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在本专业的研究范围内确定;
  2、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要有开题报告。具体选题由研究生自选,提交论文大纲,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和论证,导师组讨论,最后确定题目。
  3、选题确定后,进行学位论文的资料收集、调查和初稿写作。
  4、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应认真审阅和修改,必要时将发回重写。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最后定稿。
  5、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精心指导,严把质量关,严禁抄袭剽窃。
  6、学位论文必须符合论文写作规范和格式,字数应控制在3万字左右,并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打印成册。

  九、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内容全面真实,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获准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答辩应严肃认真地组织和进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事先认真阅读论文,并在答辩中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并在答辩中对相应问题予以确切地回答。
  答辩委员会应实事求是地对参与答辩的学位论文作出科学的评价。除了根据其学位论文水平和平时学习成绩,还要结合其研究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判,并向上一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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