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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09 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占招生人数 30% 。详见《 2009 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

2 、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 、申请人所在学校原则上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申请人所在学校为国家“ 985 工程”、“ 211 工程”院校。

2 )申请人所在学校具有所申请专业的一级学科博士点。

4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 2005 年 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其它语种通过国家四级且成绩为 85 分以上。

5 、跨专业申请人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硕士专业除外。

6 、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为第一作者)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申请程序

1 、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拟申请人须于 2008 年 9 月 5 日- 9 月 21 日,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gate.cupl.edu.cn/yzb ),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须加盖公章后于 9 月 23 日之前寄送或传真至研招办,否则不予确认报名,网上报名无效 )。

2 、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 2008 年 9 月下旬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 9 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相关复试信息,并于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 100 分),专业课口试( 100 分),外国语考试(包括听力、口语各 50 分)。复试科目、参考书目见《 2009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4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 )《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已寄送到的则不需再提交),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05 年 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 425 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 )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6 )跨专业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硕士专业除外。

5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6 、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具体报名时间:

( 1 ) 10 月份网上报名;

( 2 ) 11 月 10-14 日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具体地点为:

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办理(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

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7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络方式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010 ) 58908070

传真:( 010 ) 58908074

网址: www.cupl.edu.cn “招生就业”下“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直接输入网址 gate.cupl.edu.cn/yzb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8


       我校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通,报名网址:http://yz.cupl.edu.cn/tmswbnet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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