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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专业型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围绕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已发展成一所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民族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1979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设立法学本科的学校之一。学校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一个博士点、九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理论、法律史、行政法学与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族法学)和一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2012年我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60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类别均为委培或自筹。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特别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关于推荐免试生
  我校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都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相应的报考点参加确认。

  四、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   英语或日语
  1月6日上午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1月6日下午     法硕联考综合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初试合格线后进行。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考试成绩、健康状况进行录取。
  报考自筹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报考委培类考生需签订委培协议。

  七、学制与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以全日制方式学习。 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培养工作,强化法律职业能力训练。
  每生13000元/学年,按年度缴纳。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招生各阶段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研招办研招工作通知及公告。

  九、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北智楼607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muc.edu.cn/
  研招办电话:************
  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muc.edu.cn/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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