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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录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生源及学科等情况各学院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各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

学院 研究生秘书 电话 学院报到地点 复试方案
资源学院  邵老师 83591012 南湖校区资源楼A407  资源学院复试方案 
矿业学院  殷老师 83590566 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A505  矿业学院复试方案 
力建学院  孙老师 83590619 南湖校区建工学院楼A219 力建学院复试方案 
化工学院  朱老师 83591060 南湖校区化工楼A506  化工学院复试方案 
机电学院  崔老师 83590705  南湖校区机电学院A509 机电学院复试方案 
信电学院  潘老师 83590816 南湖校区信电学院B309 信电学院复试方案 
电力学院 王老师 83592780 南湖校区材料学院B407 电力学院复试方案
管理学院   吴老师 83591291 南湖校区管理学院B314 管理学院复试方案
MBA  张老师 83591292 南湖校区管理学院B422 MBA复试方案 
理学院  杨老师 83591567 南湖校区理学院A425  理学院复试方案 
文法学院 刘老师 83591458 南湖校区文法楼A208  文法学院复试方案
MPA 严老师 83591437  南湖校区文法楼A207  MPA复试方案
外文学院 唐老师 83591602 南湖校区外文学院文科楼B507  外文学院复试方案
体育学院 赵老师 83591848 文昌校区体育馆 体育学院复试方案
安全学院 樊老师 83590586 南湖校区计算机楼A610 安全学院复试方案
环测学院  刘老师 83591309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环测学院复试方案 
计算机学院  赵老师 83591717 南湖校区计算升级楼A510  计算机学院复试方案 
材料学院  刘老师 83591870 南湖校区材料楼B520  材料学院复试方案 
艺术学院 郑老师 83591996 南湖校区艺术楼B204 艺术学院复试方案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复试成绩
  1.2011年4月8日到文昌校区综合楼大厅报到。报到后到文昌校区校医院体检。4月9日-10日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4月11日。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选择,由各学院组织考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4.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考试时间为4月11日,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301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4月8日8:30-17:00到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老校区)西门左侧综合楼一层大厅报到。
  (1) 考生报到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生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专科阶段成绩单,缴纳复试费80元。
  (2)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证明。
  2.达到我校公布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须在4月6日—4月7日15:00时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复试资格查询及复试通知接收系统(思想政治考察表、体检表在此接收系统下载)接收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另发书面复试通知。
  3.考生于4月8日持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打印好的体检表(带照片)到校医院保健科办理体检事项,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校医院保健科,体检费40元。
  4.考生于4月8日在综合楼办完手续并参加体检后必须到报考学院报到(地点见上表),并了解复试方法、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5.考生于4月9日—10日依照各学院具体规定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调剂工作
  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五、录取工作
  1.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学业奖学金等级。
  2.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能调入我校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非定向研究生均参加培养机制改革,享受学业奖学金,不能调入我校的考生一律交纳全额学费。
  3.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批同意且各项手续完备后,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5.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预计5月中下旬)。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我校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结束后七天为准,投诉电话为:*************。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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