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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前公告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21-22日 08:30-11:30,14:00-17:00

  3、2019年12月20日晚18:00起,综合教学楼全部封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进入考区。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考前一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及综合教学楼前公布!

  4、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考点地区交通可能出现拥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禁止外部车辆进入),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选择好出行工具,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统考科目答卷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选择题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7、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8、考生进入考场后,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和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逻辑考场和座位号等基本信息。

  9、考生一定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完成各环节的操作,如填涂姓名、考生编号信息点,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一题多卷科目试卷条形码等。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自命题考试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和简单的绘图工具等,参见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无相应说明的视为不允许使用。

  1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12、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需要进行“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为了保证顺利通过“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不要穿带有金属物质的衣服或物件。

  13、本考点考试过程中全部考场启用“高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使用“监考大师”、“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14、考生休息室设在教4-101,每天11:50-13:30开放。

  15、考点办公室设在综合教学楼101。

  二、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认真学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3、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4、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

  5、严厉打击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其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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