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政策已经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划线及复试名单
1.我校各招生学院、所、实验室、中心、地调院(以下简称单位)的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见附件一,具体分专业(方向)计划由各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学校设立60名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申请条件及程序见我校公告。
3.各单位在国家分数线(见附件二)基础上按照120%-150%左右的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生源不超过120%的专业执行国家分数线,可接收调剂使复试总人数达到120%左右,但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分开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
4.单考生招生计划20人,执行国家工科门类分数线,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收55人,执行国家分数线,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根据计划及初试标准分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名,由学院组织复试或调剂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统一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和调剂复试
1.各单位在3月15日前公布本单位公布复试总体时间安排,最迟于复试前5个工作日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费用100元/人,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由各单位自行收支。
2.各单位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招生系统查询复试资格,接收复试通知。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报考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处理。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或实践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命题和评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能力考核。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时须测试思想政治理论并记入复试成绩,该科目命题和评卷由学院组织。
5.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成绩之和。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各专业复试权重为30%-50%,由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6.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
7.调剂复试
1)条件: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调剂生须在报考专业上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享受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如调出照顾专业,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普通线;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
2016年接收外校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重点高校或毕业专业为重点学科,且报考重点高校。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初试总分超过一志愿专业国家线30分,单科超过一志愿专业国家线10分(满分高于100分的单科乘相应系数);获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等具有特殊专长者初试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2)调入手续:外校调剂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传递数据、办理手续。
3)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考生调剂成功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转寄初试试卷手续。
8.体检:3月21日-22日,3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考生到校医院体检,考生(含未体检的推免生)持复试学院从我校招生系统中打印并盖章的体检表体检。未能在上述时间内体检的考生,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
考生凭在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的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35元/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一楼: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内科、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三、录取
1.录取规则
各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2.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委培定向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3.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少骨定向协议(以少骨报考登记表信息为准)。
非定向:档案须转入学校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非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录取过程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前期推免过程未开展选拔的可一并进行);硕博连读生从入学第二年开始享受博士生助学金;本次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占导师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四、工作日程
1.3月15日前,各单位公布本单位复试总体时间安排,最迟于复试前5个工作日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2.3月18日-4月初,各单位组织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3.3月21-22日、3月28-29日,考生到校医院体检。
4.4月10日前,通过招生系统提交拟录取名单并打印提交纸质文档。
5.4月20日前,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委培协议、少骨定向协议等。
五、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招生系统公布,考生须登录系统查询和确认有关信息。
2.咨询和申诉方式
监察处:************
研究生院:************yzb@cug.edu.cn。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2016年各单位硕士生核定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名称 |
学术学位 |
专业学位 |
备注 |
||||
核定计划 |
已接推 免人数 |
统考 计划 |
核定计划 |
已接推免人数 |
统考 计划 |
||
101地学院 |
156 |
43 |
113 |
10 |
|
10 |
|
102资源学院 |
100 |
39 |
61 |
82 |
2 |
80 |
|
103工程学院 |
110 |
79 |
31 |
103 |
7 |
96 |
|
104地空学院 |
45 |
20 |
25 |
42 |
|
42 |
|
105环境学院 |
65 |
31 |
34 |
72 |
|
72 |
|
106珠宝学院 |
20 |
10 |
10 |
15 |
7 |
8 |
|
107材化学院 |
50 |
10 |
40 |
52 |
|
52 |
|
201信工学院 |
50 |
18 |
32 |
65 |
1 |
64 |
|
202机电学院 |
40 |
10 |
30 |
44 |
|
44 |
|
203计算机学院 |
40 |
12 |
28 |
42 |
|
42 |
|
204 自动化学院 |
30 |
7 |
23 |
35 |
|
35 |
|
301经管学院 |
81 |
41 |
40 |
93 |
5 |
88 |
MBA限额50人 |
302马克思主义学院 |
57 |
1 |
56 |
|
|
|
|
303公共管理学院 |
73 |
14 |
59 |
55 |
|
55 |
|
304艺媒学院 |
35 |
22 |
13 |
37 |
5 |
32 |
|
401外国语学院 |
25 |
|
25 |
40 |
2 |
38 |
|
402数理学院 |
35 |
2 |
33 |
|
|
|
|
403体育部 |
12 |
5 |
7 |
5 |
|
5 |
|
501高教所 |
20 |
3 |
17 |
12 |
|
12 |
|
601国重(地质) |
22 |
6 |
16 |
|
|
|
|
602国重(生环) |
20 |
7 |
13 |
|
|
|
|
603三峡中心 |
11 |
1 |
10 |
5 |
|
5 |
|
801地调院 |
10 |
3 |
7 |
15 |
|
15 |
|
协同创新中心 |
4 |
|
4 |
2 |
|
2 |
|
丝路学院 |
|
|
|
3 |
|
3 |
|
注:1.本表不含单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2.在不损害一志愿考生利益前提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分专业计划;3.所有计划须在复试方案中一次性公布。
附件二:2016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国家基本分数线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哲学[01] |
280 |
36 |
54 |
经济学[02]、资产评估硕士[0256] |
325 |
45 |
68 |
法学[03] 、法律硕士[0351] |
315 |
45 |
68 |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
320 |
45 |
135 |
教育硕士[0451] |
320 |
45 |
68 |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翻译硕士[0551] |
350 |
53 |
80 |
理学[07] |
285 |
39 |
59 |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工程硕士[085](不含照顾专业) |
265 |
36 |
54 |
管理学[12](不含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 |
335 |
45 |
68 |
艺术学[1305]、艺术设计[135108] |
335 |
34 |
51 |
体育学[0403]、体育硕士[0452] |
265 |
34 |
102 |
工学照顾专业*、工程硕士照顾专业* |
265 |
34 |
51 |
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 |
165 |
39 |
78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5 |
30 |
45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
注:*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工程硕士照顾专业: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安全工程[08522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培养,否则不可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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