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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硕士生推荐免试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座落在湖北武汉市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国家授权可自行审批增列博士生导师、自行审定教授任职资格的大学。学校拥有地质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是一所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国际高等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等6人,博士生导师180人,教授395人,副教授43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楚天学者计划”入选教授3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05人。近5年来,学校新增国家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各类研究院(所、中心)9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1个。学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收藏各类图书资料共计200余万册。从上世纪50年代起,学校相继在周口店、北戴河、三峡等地建立了6个教学实习基地,其中周口店野外实习基地被誉为“地质工程师的摇篮”。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8大学科门类;同时可在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10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5万余人,研究生6000余人。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201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1760人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约占1/3。

  2.拟在71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80人。其中17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14个二级学科为自设学科(学科名称前带“★”号);5个一级学科、28个二级学科(含14个自设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名称前带“☆”号)。

  3.拟在5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4个领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80人。2011年新增的资产评估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5个类别专业学位待教育部通知后发布有关招生信息。

  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1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2-3年的弹性学制。

  三、收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学校奖助体系为9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下同)提供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为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占学生人数的40%(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占60%);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4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全部享受4000元/年的助学金(400元/月,一年发10个月)。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4.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10%。

  5.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6.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所有学术型专业均为10000元/年;工程硕士10000元/年,艺术硕士16000元/年,法律硕士收费共3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收费共41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共36000元。

  2011年新增的5个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开始我校启动在国家重点学科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工作,详细内容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7.少数民族定向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我校主要在地、矿、油及地质类艰苦行业相关学科、专业招收单考生。单考生的报名及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报考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事地、矿、油艰苦行业的技术人员,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

  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1年全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均实行网上报名,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010年10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内考生到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武汉市以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就近选择报考点,以方便备考。已网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一般为2010年11月10日-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照相、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2.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3.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1.除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外,初试科目设四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第二单元为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为业务课一,满分150分;第四单元为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2.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初试科目只设前三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第三单元业务课一的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各单元考试科目满分一般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会计硕士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为2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为100分。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只设第二单元外国语和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其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四)单考生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①111单考政治,②240单考英语,③601高等数学,④903地质学基础。其中,单考英语内容为公共英语,满分100分;专业英语及听说能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网上报名时按照报考专业选择与统考生相同的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由学校统一更改为上述科目。

  (五)从2011年起,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在其网站上公布。

  (六)命题及考试大纲

  1.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212-翻译硕士俄语、357-英语翻译基础、358-俄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3-会计学。

  2.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公布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请从我校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七、初试、复试、体检及录取

  (一)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复试一般在4月初至4月中旬举行,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各自网站公布。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复试标准者,复试时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地质类艰苦专业和志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对通过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我校201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录取。

  八、信息与服务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到相近专业或兄弟院校录取。

  2.2011年我校将继续为用人单位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并可联合培养。欢迎用人单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ug.edu.cn)进行,不再向考生寄送纸质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请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另外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上设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平台,可供广大考生网上咨询。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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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吴老师  王老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邮编:430074)                  电话区号:027

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101 地球科学学院 办公室 67883323 刘老师 yjs01@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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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办公室 67883581 王老师 yjs05@cug.edu.cn
105 环境学院 办公室 67883157 刘老师 yjs16@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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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高等教育研究所 办公室 67885094 张老师 yjs18@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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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招生办 67885153 吴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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