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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07年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 2007 年接受在职人员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004 年 07 月以前 ] ,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科研或学术成绩。

2 、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申请前或申请后学习期间需补修 4 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办法

1 、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 2007 年 6 月 1 日- 7 月 10 日

网址 : http://yjsc.cuc.edu.cn/tdxl.htm

2 、现场确认时间: 7 月 2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4:30 。

现场报名地点: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3 、需提交的材料:

① 报名表一式两份 [ 下载 ] ;

② 申请者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

③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介绍信(人事部门签章);

④ 申请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包括对报名者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介绍材料(加印密封) [ 下载 ] ;

⑤ 申请者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⑥ 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人事部门签印);

⑦ 提供至少一份(第一作者)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获奖作品等),验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⑧ 半年内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4 、报名费用:报名费 200 元 / 人,科研成果审验费 100 元 / 人。

三、学费

1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学费 9600 元。(每学分 300 元,共 32 个学分);

2 、第二阶段(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术成绩审验费 200 元 / 人,学费 10000 元。

3 、学费交付办法:分两阶段一次性交清。

四、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性审验,并据此签署是否接受其申请的意见。研究生院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将此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表明我校已接受其申请。

申请者自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自动进入本次的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的程序,由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四大环节构成。

五、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我校同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一)课程学习方式

目前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采取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部分课程安排有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根据本专业方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将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寄至学员本人,学员据此自行购买教材进行自学,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考试手续,参加考试。

(二)课程考试

1 、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均以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修满 32 学分。考试由研究生院、相关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组织。研究生院建立申请人的考试成绩档案。

2 、课程考试的方式原则上均为闭卷笔试(部分课程增加口试、平时作业、论文或调研报告),考试成绩以百分计, 60 分为合格。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允许补考一次,但所有课程累计补考不得超过 3 门次。如补考后仍有不合格或补考累计超过 3 门次者,本次申请无效。

3 、跨专业申请者,学习期间(自接受其申请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 4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4 、国家 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执行相应的考试规定(成绩单由国家考试部门直接提供),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具体要求请参照《 06 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通知》(正式通知以当年下发为准)。

5 、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本年度研修班学员,研修班所修课程如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相同,且成绩合格,申请学位时,所修学分有效。

6 、 以上所有考试必须在自接受申请之日的四年内通过,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应结合 本人的研究方向,积极参加本专业有关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以是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和撰写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作为参加学术活动的标志性成果, 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向我校提交 至少一篇在学术期刊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录用函无效)。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其署名前冠以“中国传媒大学”名称。

申请人申请期间在学术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由我校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就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内容与学术期刊的类别进行学术性审定。学术成绩 审验费 200 元 / 人。此 认定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一)、学位论文撰写和提交

1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 、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上该项工作主持人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 、申请人撰写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少数也可选做我校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学历教育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修改或重新选题开题一次,两次开题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 、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英文摘要。

(二) 学位申请

1 、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完成学位论文后,申请人在办理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还应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 1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学位介绍信。

( 2 )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及中英文摘要各五份。

( 3 )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成绩与学分。

( 4 )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 5 )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至少一项与申请专业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 6 )两位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专家 ( 含申请人的指导教师 ) 的推荐信。

两位推荐人须了解申请人所提交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或曾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导师,另一位应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2 、我校研究生院会同各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政治、品德、业务、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受理其学位申请的决定。

(三)学位论文评阅

1 、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授予单位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 、论文评阅: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修改的要求。

(四)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1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名为研究生导师,一名为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秘书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2 、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 、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论文修改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工作费为 10000 元,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

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经评阅不合格 , 不再举行论文答辩 ;
② 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

③ 答辩虽获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获通过。

七、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期间学术方面成绩认定、 学位论文水平认定),报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 其它事项

1 、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 、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 、外地学员在校学习考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4 、本简章由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及代码

研究方向

所属学院

1

国际关系

[030207]

01 国际关系理论

02 国际关系与大众传播

03 国际关系与跨文化交流

04 当代国际关系

国际传播学院

2

国际新闻

[050320]

01 国际新闻史论

02 国际新闻业务

03 国际新闻与跨文化交流

04 国际媒体

3

传播学

[050302]

05 媒介与女性

06 国际传播

4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3]

01 汉语史

02 文字学

03 现代汉语

04 汉语教学

文学院

5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

( 050337)

01 语言传播发声学

02 播音主持基础理论

03 播音主持业务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6

广播电视艺术学

( 050407)

05 广播电视语言艺术

7

广播电视新闻学

( 050321)

03 电视新闻

电视与新闻学院

(电视系)

8

传媒经济学

[050321]

01 传媒产业系统

02 传媒产业管理

03 传媒产业组织行为

04 国际文化贸易

媒体管理学院

9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01 媒体管理

02 广播电视工程管理

03 管理信息系统

10

广告学( 050330)

01 广告理论与广告史

02 广告实务

03 广告媒介

广告学院

11

新闻学( 050301 )

03 新闻业务

电视与新闻学院

(新闻系)

12

电影学 [050406]

01 电影艺术史论

02 电影创作

03 电影电视剧表演艺术

04 影视制片

影视艺术学院

13

戏剧戏曲学

( 050405 )

01 戏曲历史与理论

02 戏剧历史与理论

03 广播电视戏曲

14

广播电视艺术学

( 050407)

02 广播电视文艺

03 电视剧创作与理论

04 电视艺术与技术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2007-5-25

附:《 2006 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通知》

2006 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通 知

学位办 [2006]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 2006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省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 (以下简称 “ 中心 ” ),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 27 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 18 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 16 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 60 分。

   三、考试时间

   2006 年 5 月 28 日(星期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 “ 中心 ” 组织实施。有关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具体安排由 “ 中心 ” 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 “ 中心 ” 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 2003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 3 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 2 月 25 日之前传送 “ 中心 ” ,由 “ 中心 ” 汇总后于 3 月初在 “ 中心 ” 网站( www.cdgdc.edu.cn )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在 2006 年 3 月 25 日至 31 日之间,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三)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 www.cdgdc.edu.cn 下载)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学位授予单位须将考生照片与本人进行对照,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级主管部门存档。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才可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五、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法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俄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六、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 “ 中心 ” 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 “ 中心 ” 将免费提供网上( www.cdgdc.edu.cn )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从 2006 年起,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 中心 ” 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七、其它

  (一) “ 中心 ” 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以相应处理。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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