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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三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已经取得学士学位(对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我校将按照不超过当年录取限额10%的比例适当录取)。
  2.招收对象: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招收的工程领域与方向

工程领域(代码)

研究方向(代码)

复试科目

所属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01)数字电视技术

信号与系统

信息工程学院

(02)数字媒体技术

(03)广播电视网络技术

(04)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处理技术

(05)天线与微波技术

(06)数字广播与传输发送技术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01)DSP技术与应用

数字电路

信息工程学院

(02)嵌入式系统

计算机学院

(03)软硬件系统联合设计

计算机技术

(085211)

(01)新媒体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学院

(02)网络工程与媒体信息系统

(03)数字娱乐与动画技术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准确选择或填写报考的学院、工程领域(专业)和研究方向信息,其中研究方向名称需按照招生简章给出的研究方向准确填写。复试前不再修改。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只参加网上报名没有参加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所有通过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现场交验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及时间见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
  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网”下载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工作单位无人事部门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下同)。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复试为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
  1.初试: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次有效)。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GCT”考试的主要内容包含英语、数学、语言、逻辑四个部分,其命题范围请见《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复试: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分数线的考生,即可以参加我校的复试。具体日期待定,考试地点在校内,请考生留意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我校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复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笔试内容为信号与系统;集成电路工程领域笔试内容为数字电路;计算机技术领域笔试内容为计算机技术。
  3.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学位网”查询GCT成绩和录取结果。
  考生可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查询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六、录取与入学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相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2.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由所在单位负担。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

  七、培养方式及年限
  1.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强调学位获得者要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2.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课程学习阶段与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实行科研与学位论文相结合,申请答辩制。
  3.学员在学期间,应修满32学分的课程。其中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位课程等必修课程不少于17学分。课程教学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法。兼顾学员进校不离岗的特点,利用半业余时间上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
  4.修满相应学分的学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学员本单位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实际,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背景和应用价值。
  5.科研与学位论文一般由我校导师与学员所在单位推荐的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指导。学员在学位论文完成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其学位论文的答辩。
  6.学制:2.5~5年,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学员被录取时,不具备获得学士学位后3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获得本科学历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这一条件的,需在修完相关课程并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实践两年以上,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学员的硕士论文答辩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费用
  1.学费以当年度审批标准为准,按学年缴费。(2015年秋季入学学生学费标准为1.8万元/学年,共计3.6万元)
  2.学员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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