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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5在广播电视、电影、艺术设计三个专业领域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

  一、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领域

代码

专业领域

名称

方向

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复试科目

所属学部(直属学院 )学院

135105

广播

电视

01

播音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02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创作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创作

艺术学部

(戏剧影视学院)

03

文艺编导

文艺编导

04

电视策划与运营

电视作品分析

新闻传播学部

(电视学院)

05

电视编导

电视作品分析

06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艺术学部

(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

135104

电影

01

电影电视剧创作

电影作品分析

艺术学部

(戏剧影视学院)

135108

艺术

设计

01

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学部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02

广告设计

广告设计

广告学院

0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艺术学部

(戏剧影视学院)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准确选择或填写报考的学院、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信息,其中研究方向名称需按照招生简章给出的研究方向准确填写。复试前不再修改。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只参加网上报名没有参加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要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所有通过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现场交验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及时间见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
  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则上应有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网”下载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工作单位无人事部门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下同)。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中国传媒大学组织。
  1.初试
  时间: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复试
  复试按照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具体时间、进入复试分数线待初试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中国传媒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和作品等参加复试,请留意网上通知,不再另外邮寄书面通知。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三方面内容。
  3.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通过“学位网”查询全国联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考生可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查询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六.录取与入学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复试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2.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由所在单位负担。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

  七、培养方式及年限
  结合学生在职的学习方式,按学校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
  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研究方向,学生要进行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
  学位论文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研究方向,结合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传媒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完成整个艺术硕士培养过程的时间一般为2年,最多延长至4年。

  八、费用
  1.学费以当年度审批标准为准,按学年缴费。(2015年秋季入学学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学年,总计5.6万元)
  2.学员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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