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中国传媒大学 > 学费奖助

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为树立科研(创作)导向,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的结合,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创作)工作的参与度,培养其科研(创作)能力,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置科研(创作)助理(简称助研)岗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岗位由符合相关科研条件的导师提出申请,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布,导师择优聘用。

  二、岗位设置要求
  我校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根据项目推进要求申请设置相应数量的助研岗位:
  1、一类岗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可设置最多2~5个助研岗位;
  2、二类岗位,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一般项目,可设置2~5个助研岗位;
  3、三类岗位,重大横向课题(项目金额文科30万以上,理工科50万以上),可设置2~5个助研岗位;

  三、岗位聘用条件及范围
  1.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聘用:
  (1)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2)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好,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2.“助研”岗位面向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生、留学生)设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经济困难学生。

  四、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助研”工作实施方案的审议、修订、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工作。
  2.岗位聘任
  (1)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每年统一组织申报一次,经文科科研处或科技处认定符合助研申请条件的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填报《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需求表》,说明拟聘用数量、工作内容、要求和报名方式等,上报(电子版及纸面版)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需求信息。
  (2)设岗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向选择”来确定各岗位聘任人员,学生上岗前要与设岗教师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量及工作目标,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将聘用协议书与《研究生助研汇总名单》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
  3.岗位聘用时间
  “助研”岗位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聘期为一学期(6个月),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4.岗位考核
  设岗教师对研究生“助研”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应在每个聘期结束前两周完成受聘研究生的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合格三档,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给相关人员发放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扣除部分津贴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助研”岗位申请资格。
  聘期结束后,每名助研都要完成一份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承担的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工作总结由设岗教师统一存档备查。

  五、岗位酬金标准
  研究生助研经费由设岗教师和学校共同承担,经费分摊比例依照项目层次、规模设定,其中,一类岗位教师和学校的分摊比例为1:3,二类岗位教师和学校的分摊比例为1:2,三类岗位教师和学校的分摊比例为1:1,教师承担部分从设岗项目资金直接划拨。
  "助研"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按照每学期6个月,按月发放。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5小时。不合格的可扣除部分津贴。

  六、其他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一年内,受资助研究生有以下行为者,取消本年度受资助资格,并追回所得津贴: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校内处分;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 未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
  (4) 无故未能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关的培养环节,如课程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
  (5) 有损学校声誉或违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行为;
  (6) 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14年9月起试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