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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税务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税务学院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科及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财经院校。2009年我院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60余名(含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欢迎各界人士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http://yz.chsi.com.cn)。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后到被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有关体检标准且生活能自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1)符合上述1、3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有关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三、其他
    
    1.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详细阅读招生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 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考信息。

  单位代码:10207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4539140

  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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