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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三峡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递交调剂申请。

2、相关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并审核。

3、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向考生发放调剂函并通过考生网上确认。

4、复试结束后,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调剂函寄送考生试卷到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6、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考生资料,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录取考生。

调剂原则

1、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调入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的该照顾专业所在门类的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基本要求。

4、“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这两个专业录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调剂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具体程序按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请上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三峡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扩大生源,提高招生质量,拟就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作如下规定: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其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录取后按公费生对待。

2、报考其他高校未被录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依照各专业复试成绩前八名享受公费生待遇,其余调剂生一律按自费生录取,一次性交培养费5000元,自费生均不享受每月生活补助,奖学金等同公费生。

3、破格录取和定向、委培考生一次性交培养费24000元,不享受每月生活补助,奖学金等同公费生。

4、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学校将协助提供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5、我校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人一间寝室,带阳台、卫生间、写字台,住宿费1200/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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