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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三峡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递交调剂申请。

2、招生单位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并审核。

3、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自行打印调剂函并在招生单位领取接收函递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试卷到招生单位。

6、招生单位审核考生资料,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录取考生。

调剂原则

1、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照顾专业调剂按“2”和“3”要求进行),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同时,考生调入专业为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时,调出专业考试科目应含统考数学(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数学可视同统考数学);考生调入专业为有统考科目医学时,原则上调出专业考试科目应含统考医学。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的该照顾专业所在门类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基本要求。

4、“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中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单考生、统考生也不得转至这两个专业录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教育部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学历教育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为‘081280’,该专业与工学门类其他学科专业执行同样的复试、调剂及录取政策。这部分学生入学时户口问题按学校招收的学历教育研究生的规定办理,学业结束时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按学历教育研究生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7、北京大学等34所自划线学校,继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高校进行自主确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3]3号)的规定,按照自主研究的复试分数线和国家统一的调剂原则,确定本校内专业调剂要求。考生调剂到校外和接收校外调剂生执行全国统一的调剂规定。

8、调剂工作由招生单位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具体程序按《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2006]33号)执行。

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请上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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