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招办有关会议精神,依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为确保我校2012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招办有关会议精神,依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为确保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积极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2.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尤其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要着力开展对研究生复试专家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4.落实学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完成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调剂工作
由研招办根据教民厅文件精神统筹完成招生调剂工作,复试在相关学院进行,复试排名单列上报研招办。
三、调剂
(一)调剂要求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的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对应的专业学位专业。
11.学院内部专业调剂也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录取考生也需登录调剂网填报调剂志愿。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必须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2.相关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3.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向考生发放调剂函,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复试结束后,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调剂函寄送考生试卷到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个人不得携带试卷。
6.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考生资料,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确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数据。
四、复试
1.交纳复试费
4月10日下午2:30-4:30、4月11日上午考生持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图书馆右侧)缴费,复试费100元/人。
2.体检
4月11日上午考生凭复试费收据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65元/人。校医院需在体检考生的复试费收据上盖章,并于4月13日前将体检数据报送研招办。
3.学院资格审核
4月11日上午考生凭复试费收据、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4.学院复试
学院应于4月9日前将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名单和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考生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复试。
五、录取
学院应在4月13日前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在学院网上公示,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名单包括推免生、参加本次复试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拟录取名单确定以后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5月上旬报省招办。5月下旬教育部统一录检通过后,5月底发录取通知书,办理调档手续,9月份新生报到。
六、破格
1.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接收破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单科或总分与国家分数线相差10分以内可接收破格。
2.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三峡大学破格复试线下生审批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招生就业表格下载”)交所报考学院。
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破格及推荐排序,报研究生处。
4.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顺序。
七、注意事项
1.推免生不再组织复试,有放弃推免资格的不得拟录取,并通知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2.各学院自主录取,以3月22日所公布计划为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拟录取。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学术型招生计划。
3.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4.明确考生录取专业,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八、需存档和提交的材料
(一)各学院应将以下材料存档
1.复试情况表
2.复试笔试试卷
3.复试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
(二)各学院应在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盖章后报送到研招办
1.复试方案,包括参加复试教师的名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
2.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
3.已排序的破格名单,包括个人申请和破格复试线下生审批表。
(三)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拟录取说明(包括复试过程中异常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给学校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建议等)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sxdxjw@ctgu.edu.cn申诉或举报。
研究生处
2012年4月5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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