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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肖水源
  副组长: 赵衡文、谭红专
  成员:钟才高、杨土保、陈律、唐媛及各招生系主任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含专业学位领域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应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生参加本次复试),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除以支教团、辅导员、国防生录取的研究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原则上不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4月5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公共卫生学院地址:长沙市上麻园岭238号(火车站9路在湘雅医院下,从省卫生厅旁边进)
  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1)缴纳复试费:80元,地点:学院二楼教学办公室。(由于人数多,时间紧,请自备零钱。)
  (2)资格审查
  考生缴纳复试费后到各系进行资格审查。
  ①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A初试时的准考证;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D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E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②所有推荐免试生都需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费80元(请自备零钱)。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A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B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C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D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凡未参加2010年10月专业综合课笔试的推荐免试生均需参加专业综合课的笔试,但不需再参加面试。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综合课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涉及到本专业对应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内容,相关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已公布在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csu.edu.cn)“学院通知”。
  (2)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3)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查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质、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查考生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考查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由报考专业所在系确定。
  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3、复试结果确定方法
  复试结束后,根据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第一学年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零奖学金)类别及助学金。总评成绩统一按公式计算。
  4、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和学科门类将录取奖助学金计划分配到各系,各系按复试后的加权平均成绩决定录取及录取类别并通知考生,学院实行差额复试,
  (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本次要明确好攻读的是医学学位或管理学学位。
  学费标准:医学门类所属专业(含专业学位):9000元/年,管理学门类所属专业(含专业学位):8000元/年。
  (3)调剂录取:各系录取完毕后,没有录取的考生先院内调剂,然后再申请院外或校外调剂。需要调剂的考生先由个人申请,各系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然后到院办确认签字。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公共卫生硕士[1053]
  (4)复试结果公布时间为3月31日下午(考生可浏览学院主页公告栏、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院通知”栏),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录取的方式,按照总评成绩确定复试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告栏、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院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录取专业、总评成绩、奖学金类别、是否享受助学金等信息)。
  3月31日下午3:00,考生到509教室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考生和其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考生同时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调到我院,调档单位只能填写为“复试名册”中的考生所在单位。对于在职(不脱产)考生,我校不调取档案,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之间不签订合同。
  五、奖学金、助学金评定
  我校2011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用于支付研究生学费,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两种: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获得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者可以享受普通助学金。
  奖学金评定对象:报考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考生,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推荐免试生。
  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对象说明:
  1、 统考考生只有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才能申请奖学金(全额或半额奖学金)、助学金,否则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2、 获全额奖学金的考生肯定享受助学金,部分获半额奖学金考生可获助学金;
  3、 推荐免试生原则上评定为全额奖学金,享受助学金;
  4、同等学力考生不能申请全额奖学金;
  5、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类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6、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参与上述奖学金的评定,作为入学当年该考生奖学金类型。
  根据考生的总评成绩分专业综合排名的结果作为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本次奖学金的评定只对第一学年有效。
  六、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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