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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别:

 343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领域名称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执行开始--终止年级:

 2015--2017

 制订二级单位: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一、专业概况

  建筑与土木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地下或水中的各种工程设施,也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维修等技术活动。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城市与区域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旧城改造、风景园林工程修筑和智能化建筑的投资建设;电子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和新型建筑材料科学的应用,充实和丰富了本领域的基础,拓宽和发展了本领域的研究范畴。本领域范围涉及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和土木工程多个一级学科,其根本任务是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以人为本,为人们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环保、节能、经济、美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主要领域范围:城市与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住房与社区建设、城市经济与管理、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城市更新与历史保护,及风景园林、道路、市政、防灾减灾与防护、建筑材料、建筑经济、生态等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

  相关领域:装饰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与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水利工程。

  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源于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立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铁道建筑系和桥梁与隧道工程系,历经长沙铁道学院等变迁,现为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1976年在原长沙铁道学院土木工程系内兴办“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1994年该专业从分出建筑工程系(含“建筑工程”与“建筑学”两个专业),1997年土木工程系与建筑工程系合并,成立土木建筑学院;2001年中南大学成立,“建筑学”专业与原中南工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1993年创办的城市规划专业合并,更名为建筑与城市规划系;2011年建筑与城市规划系与学校原艺术学院合并组建建筑与艺术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系调整为城乡规划系与建筑系,现城乡规划学和建筑学均获校级重点学科。

  2003年,我校获“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三个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南省较早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2006年,获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增设“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2008年,城市规划、建筑学在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博士点开始招收博士生;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调整新的学科目录,我校原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调整为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和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我校获土木建筑与规划二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分别在2012年、2013年通过国家建设部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2名。拥有总建筑面积达12000㎡、包括模型制作室、CAD室、摄影室等学科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和材料与构造展示室、、物理环境与绿色城市建筑实验室、城市新技术与应用室等专业实验教学平台,以及快速成型室、计算机房、人机工程实验室等,配有较为完备、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全面服务。

  中南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综合实力居全国一流,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建筑与艺术学院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由教授、副教授等较强的学术队伍组成,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具有多年丰富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为企业和单位培养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目标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是与工程领域的实际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是为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应用型、职业型、研究应用型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本领域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的专业领域;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英文名称

1

08330101 区域与城市空间发展

Regional and urban spatial development

2

08330202 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eory and method

3

08330303 城乡住区规划与设计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ial planning and design

4

08330606 城市更新与历史保护

City renewal and history protection

5

081302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theory

6

083401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lanning and design

7

08130303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Urban design and theory

8

08130404 建筑技术科学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science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培养要求

  1、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即允许研究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学习年限为3-5年。综合素质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

  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基地)导师共同负责培养工作的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为主,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组织安排和指导专业实践、组织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指导学位论文工作等;校外导师负责安排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担任专业实践的全程指导,并参与学位论文的指导等。

  校外导师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基地现场技术人员担任,由校内导师负责推荐,建筑与艺术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建筑与艺术学院代表学校正式聘请。

  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思想、业务、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推进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适应能力。

  3.课程免修免试

  (1)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达到《中南大学关于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试的规定》要求者,凭考试成绩单原件申请免修免试。研究生在学期间连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二级单位主管院长审核,凭护照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办理免修免试留学国外语。

  (2)对于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所修的专业课程,由本人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和课程考试有关资料,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院长审核并认定为对应培养方案内的相应课程,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登记成绩。

  4.形势与政策

  硕士生参加《形势与政策》课为2学年,考核合格计2学分,才准予答辩。

  5.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听取10次以上学术报告或专题介绍,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在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硕士生应与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进行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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