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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为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2017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的情况,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法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及复试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材料和异议受理、投诉的处理工作。

  (一)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陈云良

  副组长:王新平、敖双红

  成员:谢晖、许中缘、刘益灯、何炼红、颜运秋、杨开湘、罗树志、黄曦

  秘书:刘萍、李娜

  (二)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

  法学理论:谢晖、胡平仁、杨清望、彭中礼、王进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黄先雄、敖双红、周刚志、徐靖、李玮萍

  民商法学:蒋建湘、许中缘、余卫明、刘冬梅、龚博

  刑法学:罗树志、詹红星、张纪寒、张蔚伟、金大宝

  经济法学:陈云良、刘继虎、李国海、王红霞、李纪兵

  诉讼法学:杨开湘、唐东楚、陈文曲、邵华、伍浩鹏

  国际法学:刘益灯、毛俊响、张海燕、王历、李婷

  知识产权法学:何炼红、蒋言斌、刘强、易玲、瞿昊晖

  卫生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陈云良、胡平仁、颜运秋、陈海嵩、张宝

  法律硕士:陈云良、王新平、敖双红、何炼红、许中缘、杨清望、张海燕

  英语(第一组):龚博(组长)、邓婷婷、瞿昊晖

  英语(第二组):邵华(组长)、罗树志、徐靖

  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招生名额与调剂

  (一)招生名额

  法学硕士招生指标56人,其中推免生人数26人,综合选拔人数10人,还有录取指标20人。

  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指标40人,其中推免生人数4人,综合选拔人数2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数2人,还有录取指标32人。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指标60人。

  (二)调剂政策

  如果考生要求更改研究方向,必须在3月17日16时30分前,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中南大学南校区一教学楼208室)刘萍老师提出书面更改专业方向申请(如原报考民商法学,现申请更改为国际法学;如果考生更改专业方向申请需要邮寄必须提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给法学院刘萍老师)。考生提出书面更改专业申请后,不得再行更改专业,学院将按照更改后的专业方向安排复试。报考科学学位的法学考生(本科原为法学专业)可以申请调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三、具体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应于3月17日下午14:30—16:30至法学楼2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统考考生、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考生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2.推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

  所有推免生已确定指导教师和录取专业的,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有放弃推免资格要求的考生,请于3月18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报告,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研招办;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所有推免生、综合选拔考生不需参加复试但必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

  心理测试时间;3月17日下午15:30—17:30

  地点:法学院一教学楼124室。

  (二)费用缴纳

  除推免生外,其他参加复试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120元。考生于3月13日至3月18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

  (三)笔试和面试内容

  1.笔试

  法律硕士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法学硕士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所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1)法理学:法理学;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3)民商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总论);

  (4)刑法学:刑法学、犯罪学;

  (5)经济法学:经济法学;

  (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司法制度;

  (7)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8)知识产权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

  (10)卫生法学:侵权责任法。

  2.面试

  (1)法学硕士考生专业面试内容为所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

  (2)法律硕士考生专业面试内容为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及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

  (3)所有考生的英语面试内容均为外语听说能力。

  其中专业笔试总分300分,专业面试总分100分,英语面试总分100分。

  专业笔试的时长为2小时。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时长均不得少于10分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所有考生复试过程须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办审核,保存备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的时间、地点

  所有考生的专业笔试的时间:3月18日上午9:30---11:30

  所有考生的

  学5专业笔试的地点:模拟法庭221室(法学楼一楼半)

  2.面试的时间、地点

  (1)报考法律硕士联考考生3月18日下午进行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考生于3月18日中午12点在法学楼210会议室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英语面试3月18日13:00开始,专业面试在14:00开始

  专业面试地点:法学院210室

  英语面试地点:法学院207室

  (2)法学硕士面试的时间、地点

  法学硕士考生于3月18日中午12:00在法学楼210会议室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英语面试。

  英语面试时间:3月18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法学楼308室

  法学硕士考生于3月19日上午8:00在各专业面试地点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时间:3月19日上午8:30开始(卫生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上午10:00开始)

  地点:

  报考法理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118室;

  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404室;

  报考民商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308室;

  报考刑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407室;

  报考经济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305室;

  报考诉讼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301室;

  报考国际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405室;

  报考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303室;

  报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401室;

  报考卫生法学方向的考生,法学院217室。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补录面试的时间、地点

  申请补录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向学院提交补录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9日下午17点。

  面试时间:3月2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法学院210会议室

  所有考生在进入面试现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设位于门口的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综合选拔考生和推免生均不需要参加复试,但必须尽快确定导师。

  四、复试要求

  所有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即以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在笔试时,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置于桌子左前方供监考教师核查。

  五、录取的原则及奖助学金

  (一)录取的原则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择优是指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5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

  (4)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者;

  (5)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6)英语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7)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8)经查实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

  (二)录取考生奖助学金分配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全日制性质录取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新生(除单考考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按全日制性质录取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新生(除单考考生)可享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全日制研究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对优秀推免硕士生,学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5)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各类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是否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单考以及不转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7)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8)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否享受导师奖学金及各类校级奖励金,将由导师及学院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表现与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

  (9)学校下发我院一等奖学金指标88个,二等奖学金指标6个(二等奖学金指标分布在法硕非法学专业);一等助学金30个,二等助学金64个。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

  六、其他

  1.拟录考生于3月21日下午15:00在研究所与导师见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需在复试情况表上签名)。因综合选拔考生尚未确定导师,亦应于3月21日下午15:00在研究所与导师见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拟录取名单于3月22日17时起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向复试领导小组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出书面异议书并提供联系电话,除需要长时间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外,复试领导小组在受到异议书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3.请拟录考生本人或拿委托证明委托他人于3月24日全天到南校区法学楼209室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及“调档函”。

  4.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选择并填写集中学习或脱产学习。

  5.对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均应以实名书面举报信的方式当面或者以邮寄

  方式提交给复试领导小组。投诉受理人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

  本复试方案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下载:007-2017年中南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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