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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包括:①大专毕业后在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的在职人员;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单位代码及通讯地址

  单位代码:81601

  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通迅地址:(100036)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财科所研招办

  电话:(010)88190324 88190380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科目:专业(笔试、口试)

  外语(听力、口语)

  经济学综合(口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须增加专业、经济学综合两门科目的考试(笔试)。

  四、就业: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五、学制:三年。

  六、报名: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安排网上报名事宜。

  (一)2006年参加我所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

  (二)网上报名日期: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05年11月10日—14日报考我所的考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报考号到我所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照像。

  (三)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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