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位考生: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各位考生:
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组织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将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做出综合判断,并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择优确定了拟录取名单(附件1)。
一、拟录取人数及名单
2020年本院各招生专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数见下表:
拟录取名单自今日起在本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调剂注意事项
1.根据《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入我院复试的全日制会计考生,如果未被全日制会计拟录取,在复试合格且考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从高往低排名,可调剂至我院非全日制会计拟录取,额满为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会计只招收定向在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具体要求为:①2020年5月27日10:00时之前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程序填写调剂申请及进行相关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者,本院不予录取;②非全日制会计拟录取考生(含调剂考生)在录取阶段与我院及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请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成绩查询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考生和定向培养单位分别盖章签字后,于2020年6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通过快递(EMS或顺丰)寄至本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
2.根据本次非全日制会计调剂结果,本院将综合判断是否进行第二次调剂,请有意向的考生密切关注本院网站或官微的通知公告。
三、录取注意事项
1.在拟录取名单公示阶段及后期的录取过程中,若发现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料虚假不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不合格或者与国家录取政策发生冲突,本院保留不予录取的权利。
2.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录取考生全面复查“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即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3.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入学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三个月内有效,首页须注明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及考生姓名,于6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快递至我院。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学籍。
4.拟录取考生须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成绩查询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于2020年6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通过快递(EMS或顺丰)寄至本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
5.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向我院提交本次笔试的答题纸原件。入学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录取考生的答题纸原件进行审核,比对字迹,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
6.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向我院提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7.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号登陆本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hineseafs.org查询复试成绩。
四、邮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财科院研招办。
电话:88190325,88190380,88190324。
五、监督渠道
我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及邮箱。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1903258819038088190324
招生专用邮箱:cky_yzb@163.com
纪检专用监督电话:************
附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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