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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1年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重庆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如下。
  一、 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哲学类[01] 300 43 90  
经济类[02] 345 50 90  
法学类[03] 325 48 85  
教育学[04](不含 [0403]) 320 50 190  
体育学[0403] 300 40 190  
文学(不含[0502]、[0504]) 360 55 90  
外国语言文学[0502] 335 55 85  
艺术学[0504] 325 42 90  
理学[07] 315 46 85  
工学[08](不含 [0812]、照顾专业) 315 46 85  
工学[0812] 290 46 75  
农学类[09] 310 46 85  
医学类[10] 310 46 190  
管理学[12] 350 50 9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90 45 70  
应用统计硕士[0252] 300 48 80  
法律硕士0351] 315 46 85  
体育硕士[0452] 290 40 19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05 50 80  
艺术硕士[0551] 295 40 85  
翻译硕士[0552] 305 50 80  
新闻传播硕士[0553] 305 50 80  
建筑学硕士[0851] 290 45 80  
工程硕士[0852] 290 45 75  
管理类硕士 [125] 160 50 100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报考学科总分下降10分,单科成绩不变。  

  【参考】重庆大学历年复试线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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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4、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350分及以上,政治、外语60分及以上,业务课一、业务课二90分及以上;强军计划考生总分285分及以上,单科35分及以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240分及以上,单科35分及以上。
  二、复试
  1、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安排在2011年3月26日-3月31日,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确定,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凡符合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1年3月22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时间相同请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招办联系。
  4、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详细内容见2011年硕士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
  5、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的文件精神,体检时间:3月28日,地点:A区、B区校医院。
  三、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试占70-50%;复试占30-50%。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得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调剂
  1、学校内调剂:上我校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但未上学院二次划线,或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进行学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调剂程序:①首先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选报调剂志愿和学院。②接收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③学院同意接收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学院时间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凡在国家研招网上调剂成功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的规定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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