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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大学物理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目前下达物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39名,其中:物理学36名,材料物理与化学3名。已录取推免生:物理学2名。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详见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68),不划第二次分数线,上线考生即可带齐所需材料来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蜀霞

  成员:萧倩 王少峰 陈世建 方亮 胡陈果 胡自翔 吴小志 吴兴刚 肖鹏 魏华 胡炳全 周小元

  复试录取工作组成员由物理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到:

  3月21日14:3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物理学院楼研究生办公室(LE607室)报到及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yz.cqu.edu.cn/);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此项仅针对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于2018年3月16日以前先到学校研招办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收取复试费:

  复试费为150元/人。除此之外,加试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并空腹在3月21日—23日期间的上午到学校B区或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35元/人。

  (5)复试构成及时间安排: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3月22日8:30~10:00笔试

  3月22日10:30开始英语面试

  3月22日13:30开始专业面试

  (6)笔试内容:

  物理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学术型硕士:量子力学,参考书目:《量子力学》,周世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7)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

  (8)加试:

  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我院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①电动力学;②热力学统计物理。

  加试时间、地点在在报到时公布。

  (9)其他说明: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生在报到时必须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

  3)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构成:笔试成绩*25%+英语面试*25%+专业面试*50%,其中笔试成绩、英语面试、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4)委托培养的考生应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确定录取专业;

  5)凡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发“人事档案调档函”,索取考生人事档案;

  6)凡委托培养须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一式三份)。

  7)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367。

  五、录取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2018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非委托培养(不含应届生)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校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生、委托培养考生,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物理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

  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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