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第二阶段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安排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安排如下:
学院专业硕士(MPA)复试领导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邱泽奇
副组长:张邦辉、罗章
成员:刘渝琳 张鹏 李志 蒲艳萍 彭小兵
秘书:符晟 程征明
二、复试小组职责
复试小组由公共管理学院专任教师组成。共设6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其中1人负责英语口语与听力)
复试按照对考生德能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公管纪委电话:************ 邮箱:ggjw@cqu.edu.cn
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执行2016年MPA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8日(周五)全天,请务必提前查看A、B组名单!!!
三、复试地点
重庆大学A区公共管理学院
四、复试程序
1、下载复试通知书
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0日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
2、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6年3月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
资格审查地点:学院208室
复试费缴费地点:学院211室
复试费为150元/人。除此之外,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缴费时间:
A组:3月18日(08:30-09:25)B组:3月18日(10:30-13:25)
4、体检
1)体检时间:2015年3月14日至3月16日(17、18日可补检),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部分学院因复试时间安排不能在集中体检时间参检,请考生与学院联系具体体检时间);
2)体检地点:重庆大学A、B区、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
3)体检费:¥35元/人。
5、复试主要方式
政治理论笔试(2小时,满分100)+综合面试(满分100)
①政治理论笔试(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及相关政策,不指定参考书)
A组:3月18日上午09:30-11:30 B组:3月18日下午13:30-15:30
②综合面试(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A组:3月18日下午13:30-B组:3月18日上午08:40-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小时/科,满分100)
时间:3月19日上午09:30
科目一《公共管理学》;科目二《公共政策学》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张成福,党秀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管理学》陈振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政策学》宁骚,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政策学》严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注:笔试考试均为闭卷!须自带书写工具及本人身份证明
以上考试地点均设在A区公共管理学院,具体请在学院一楼大厅查看
6、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50%+综合面试×50%
MPA: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注1:按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注2: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1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7、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
a.复试考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者;
b.复试笔试成绩或综合面试低于60分;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
③加试科目任一科成绩低于60分;
④体检不合格者。
五、调档、签订合同(协议)、领取录取通知书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非定向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二级招生单位且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定向考生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协议)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注: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不执行奖助金等级制,按定向合同(协议)执行。
联系电话:************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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