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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师范大学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2012〕28号文件批准,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第十届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方向)(专业代码040102)、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代码040102)、美术学(专业代码050403)、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代码081202)、教育技术学(专业代码040110)管理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代码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专业代码120100)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030505)、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代码020204)文艺学(影视传媒方向)(专业代码050123)等9个专业,11个方向的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职教基地申请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录取前完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三)考试工作
  1.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科目为GCT,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8:30-11:30。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2.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
  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1。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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