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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位推免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为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定位,发挥自身特色,主动适应变化,积极参与竞争;进一步科学规划招生类型和结构,扩大接收推免生规模、提高接收推免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招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导师

  详见附件1。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四、工作机制和流程

  (一)工作机制

  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统一安排录取、审核、数据上报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守复试要求,使用招生指标,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复试、数据审核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填报志愿

  9月28日至10月20日,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推免生报到、院系资格审查

  推免生接到网上复试通知后,持下列材料到申请院系报到。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盖章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版;

  (5)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院系管理人员按顺序收取上述资料,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推免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

  推免生复试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在《复试计分表》(附件3)上计分并签名。复试合格后,导师在《接收确认书》等材料上填写接收专业、学位类型等信息。导师、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表中均有标识。

  4.体检

  体检要求及收费标准见附件4。

  5.交回接收确认书、领取调档函

  推免生持《接收确认书》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其余材料交院系保管。

  6.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推免生发放待接收通知,推免生确认接收后,录取阶段工作完成。

  五、待录取要求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一旦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行为、诚信记录、报考条件、身体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二)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专家组具体要求与2018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同。复试资料请各院系自行保管以备后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院系只提交拟接收总名单给研究生院。

  (四)对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报研究生院按程序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院系,学校将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切实发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和协调。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推免名额,规范开展复试相关工作。推免相关办法、工作安排、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七、信息公开

  落实接收办法、推免生名额、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各院系汇总录取资料后,对拟接收推免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每名推免生复试资料装袋备查。学校在各院系公示后再向全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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