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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办学历史悠久。

  1951年11月,邓小平领导的西南军政委员会为建设大西南,创建了重庆交通大学的前身——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康藏公路筑路指挥部政委的穰明德任首任校长。1960年8月,成都工学院土木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水工系和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并入学校,组建重庆交通学院;同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1985年,学校成为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年,重庆其他交通类院校并入学校。2006年,学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9年,国家批准在我校设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拥有3个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学位培养领域、46个普通本科专业、28个高职(专科)专业,并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教学科研平台实力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1.4亿元,建成了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4门国家精品课程、3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质量工程建设平台省部级平台38个,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及专业实验室(中心)达30余个。师资力量雄厚,1800余人教职员工中,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郑皆连院士、韩其为院士、梁应辰院士等15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定期到校授课(讲学)。截至2009年11月,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为24000多人。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1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预计约850余名,目录中公布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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