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现就2021年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流程
(一)提交考察信息(4月7日前)
1.下载公安专业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docx(以下简称“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
2.交本科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3.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
(二)生源地公安机关实施政治考察(4月20日前)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进入复试范围考生信息发送至生源地公安厅(局),由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提交政治考察信息考生范围
(一)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5个专业,报考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普通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5个专业,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的2021年推荐免试考生;
(三)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加分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见3月19日《关于对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以上考生范围包括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报考法学、法律、警务、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无需提交信息,政治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政治考察是公安院校研招工作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我校将视其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勿将考察表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考生生源地省份应与3月17日《关于公安专业考生填报生源地信息的通知》填报的省份相同;
(五)考生个人经历从高中阶段起填;
(六)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其中,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安大学研招办)信息发布。如有疑问,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电子邮件(yzb@ppsuc.edu.cn)与我校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公安专业研究生在校表现考察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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