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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和美术学院各专业除外)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在全国各有免试推荐权的高校中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招收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三、报考条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doc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同等学力考生可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③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8.单独考试:

  (1)报考条件:

  ①符合上述1、2、3、4、5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我校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待定。

  (3)教育部规定招生名额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4)我校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学术型招生专业和工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除外)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名过程分为两步

  (1)网上报名:2012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慎重选择。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A.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D.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考生除外)、照像。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费:具体见教育部公告。

  5.交费方式:报考点选定为我校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照相、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报考点选定为其他地方的考生交费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6.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2)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凡所持身份证件在考试前(2012年1月8日)到期者,请及时更换,以免影响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所有报考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艺术类(报考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考生可在当地报名考试。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3.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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