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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考研推荐免试通知

四、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2份;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请向推荐学校索取)(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推免生登记表》要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否则无效;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五、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院系负责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并缴纳复试费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2、各院系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审批表》签署拟接收意见,并为拟接收考生开具接收函。
  3、各院系将本单位拟接收推免生《推免生登记表》收齐后送研招办签署意见并寄送给申请人。
  4、申请人收到我校研招办签署意见的《推免生登记表》后,须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2013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交纳报名费,并于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考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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