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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2级新同学,欢迎您进入首都师范大学学习!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
  我校2012年各类研究生报到日期为2012年9月5日,办理报到手续时间为8∶30-16∶30。
  (二)报到地点:
  1.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主楼前各院系设新生接待站。
  2.新生报到日,学校分别在北京站、北京西站设有新生接待站,外地新生可在接待站乘坐接站车到校(乘车路线见附件1)。
  (三)报到要求:
  务请各位同学准时报到,新生报到涉及各方面的协调,一般情况下请勿提前报到,谢谢配合。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书面请假(通信地址详见附件2),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须出示或上交以下证件或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签订并上交“自筹经费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一律不予报到,并取消录取资格)(提前攻博生除外)。
  4.填写并上交“首都师范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附件4)。
  注:填写该表时如有疑问请咨询************
  5.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类别的研究生报到入学时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户口,委培生、定向生、北京户籍的学生不迁入户口)。
  注意事项:
  (1)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2)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应填写至市或县,婚姻一档必须填写婚姻状况。
  (3)户口迁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或首都师范大学(如迁出地址填写错误不能手写改正,只能重新机打迁移证)。
  (4)户口迁移证应在迎新现场交到“户口办理”处,最晚须在9月30日前交到学校户籍办,逾期将不受理户口迁入申请,入学时不迁转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户口迁转。
  注:户口迁移咨询电话:************
  6.党员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在迎新现场交到“组织部”处进行转接。
  注意事项:
  (1)从京内单位转来,抬头写“首都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从外省市以及在京的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全国性社团或机构等单位转来,抬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录取类别为“委培”者,组织关系可不转。
  (4)团员携带团员证入学报到后到本院(系)团委注册(报到当日不需办理)。
  7.已经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已经取得CET4合格证或四级考试分数在425分以上),尚未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同学,入学时请携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规定,报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前,需已经取得CET4合格证或四级考试分数在425分(含)以上)。

  二、财务须知
  1.学校为每一位同学在北京银行都开设了个人结算账户,并将此账号对应银行卡随通知书一起送到每位学生手中,此后每年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将应交纳的学杂费款项存入这个账户中,由学校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收取,收费成功后为每一位学生打印收据,通过所在院系老师下发。
  2.请每一位学生拿到银行卡后,首先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信封上的卡号是否与手中的银行卡号一致,核对无误后,务必在指定日期之前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办理存(汇)款手续,办理手续时请在银行柜台确认存入的户名是否和本人一致。如果未及时存(汇)款,就会影响到您的报到注册;如在核对时发现错误,不要将钱存入账户中,请您报到时到指定地点交款。您存(汇)款截止的时间是2012年8月15日,请在此日期之前将应交的费用存入银行帐户中。注:当地无北京银行的,应办理汇款手续,汇入款开户行: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
  3.所有学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上)和《银行转帐授权书》(从网站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凭此领取收据,同时带上银行卡以备核对。
  4.用支票交费的,或通知书中没有银行存折和卡的同学,请于报到当天到指定地点交费;
  5.具体标准如下:
  

学位种类 培养费 体检费 住宿费
委托培养硕士 20000元/人(文科) 25000元/人(理科、外语、艺术) 70元/人 900元/人
委托培养博士 30000元/人(文科) 37500元/人(理科、外语、艺术)
自筹经费硕士 5000元/人/年(文、理科) 7000元/人/年(外语、艺术)
自筹经费博士 7000元/人/年(文、理科) 10000元/人/年(外语、艺术)
定向、非定向博士、硕士
  注:住宿费为预存款,入学时学校按实际住宿标准扣除;体检费由校医院报到当天收取,并出具发票,请带齐现金。
  6.学生在食堂吃饭需使用校园卡,由于银行离学校较远,校区内使用现金的地方不多,如果家长或学生本人想存入生活费、饭费,请尽量在(存)汇款时将此款项一并存入银行账户中,学生可以通过食堂的圈存机将银行卡中的钱转到校园卡中使用。
  7.财务收费咨询电话:68902366应老师(请工作日拨打)
  首都师范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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