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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专业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学科专业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基本理论、基本范畴,是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表达。这些基本原理和范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精髓。马克思主义是完整的科学体系,也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不论对社会实践,还是对哲学社会学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给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完整概念,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现实社会问题、理论认识问题和科学发展中的问题。

  二、培养目标
  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成为本专业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党政实际工作部门的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实践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是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发展专题研究,旨在探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和理论创新,突出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及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作用。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本研究方向以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基础理论为核心,提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其与各民族、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的辩证关系。把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和价值标准,揭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意在探寻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意蕴。
  3.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通过梳理新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进程,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建设的内容、特点和规律。主要研究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和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发展成果,总结归纳出马克思主义法律和法治思想在中国发展的基本脉络、主要观点和重要内容,揭示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才能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基本规律。
  4.科学社会主义
  本方向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思潮、流派、运动的发生、演进及基本思想进行研究,它是对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的全局概括及总体介绍。它包括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国外共产党的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创新、国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阐释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研究科学社会主义,有利于我们吸收和借鉴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新成果,科学地分析各种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的学科和思潮,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在比较鉴别当中,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从而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推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坚定科学社会主义信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5.马克思主义发展政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本方向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其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指向是马克思主义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后发展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维度:一是后发展国家的政治、经济现代化问题;二是中国的发展政治战略、政治建设、政治生活、政治发展、社会政治关系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三是与中国发展相关的国际关系特别是东北亚国际关系问题。研究的重点主要在于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探索后发展国家如何通过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道路而实现现代化发展的理论、过程及实践的规律等问题,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政治与社会全面进步。

  四、学制年限及应修学分
  学制年限一般为三年,至少应修满3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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