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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

为做好我校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一)中国计量学院招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二)盖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迟复试时提交);

  (三)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五)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浏览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网页,查阅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考专业;

  (二)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中国计量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同时进行函调政审。复式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详见《中国计量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四)学校根据复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考生;

  (五)我校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在收到接收函后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六)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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