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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关于做好2018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和监督。

  (二)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留案备查。

  (三)根据专业类别及复试人数,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应严格对外保密。专业课面试小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英语能力面试小组一般在3人以上,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面试的各个工作环节。每组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工作的记录、成绩核算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四)学校选派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基本要求及名单确定

  (一)我校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31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2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63分。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最低分数线为初试总成绩220分。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数线及复试执行相同的标准。

  (三)进行调剂的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

  (四)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对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分数、一志愿报考学校及专业、毕业院校、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大学或工作期间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将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教育部网页(http://yjs.cicp.edu.cn/)上公示,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审查,并交验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以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

  (2)非应届考生: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生单位。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在复试报到时持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办理核验手续,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政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4.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表格样式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5.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信》;

  如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四六级合格证书、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材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携带四级考试成绩单、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身体条件检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统一进行身体条件检查。考生须提交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背面签字)。体检标准依据“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

  (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作答的方式,由考生从备选题库中抽题当场作答,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15分钟/人,分值80分。

  专业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其中,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查法律知识的运用和理论分析能力,采取现场抽题回答的方式,由考生从备选题库中抽题当场作答。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和举止表达礼仪等。

  (四)英语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为7分钟,分值20分。

  (五)专业课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和笔试均合格,方为复试合格。

  (六)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能力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即: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200分)/2×40%。

  (二)录取办法

  在考生完成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状况以及心理测试考评结果,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各自计划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批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照上述原则单独录取。

  八、监督、信息公开与复议

  (一)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要严格过程监督,对所有复试笔试及面试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结果等将信息及时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yjs.cicp.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考生对复试、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督查小组投诉。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诉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方式:

  学校纪委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及邮箱:

  ************Email:zjyjjjc@126.com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鉴定表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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