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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安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15推免招收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即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本科直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来自“985”高校全部推免生和“211”高校综合排名前5%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6.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7.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5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15推免招收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即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本科直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来自“985”高校全部推免生和“211”高校综合排名前5%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6.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7.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5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15推免招收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即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本科直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来自“985”高校全部推免生和“211”高校综合排名前5%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6.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7.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5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15推免招收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4.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即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本科直博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来自“985”高校全部推免生和“211”高校综合排名前5%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5.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6.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7.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其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5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4.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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