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外交学院 > 考研复试

2019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给我院的硕士生招生计划,现将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

(含推免和专项计划)

国际法学

32

法律硕士

35

国际关系

73

政治学理论

9

国际政治

22

外交学

35

世界经济

12

政治经济学

5

西方经济学

4

金融

20

英语口译

48

英语语言文学

12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2

法语语言文学

15

日语语言文学

12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12

公共管理

20


  注: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2、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我院按照差额一般不低于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其中复试资格分数线已另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4、学信网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为学历校验,应届生为学籍校验);

  5、个人陈述(网上下载),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下载个人陈述.doc:)

  6、大学期间成绩单(MPA考生不须提供此项材料);

  7、《体格检查表》(考生自行安排,须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

  8、《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网上下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印章;(下载:外交学院硕士政审表.doc)

  9、《外交学院2019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上交;(下载:外交学院2019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doc)

  10、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11、凡符合教育部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二)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专业学位)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单独安排测试。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公共外语口试。

  (三)专业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招生单位按专业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时,除了专业素养外,还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只查转氨酶即可)。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由考生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报告,学院不再统一安排。

  心理素质测评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包含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复试成绩不足150分者;复试仅包含笔试和专业面试的,复试成绩不足12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公共管理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3)×70%。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三)所有调剂考生均与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名。校内调剂考生和公共管理专业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上述办法计算。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主要为复试成绩(公共管理专业除外)。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10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100%。

  七、复试实施具体程序和细则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笔试内容为:

专业

笔试内容

国际法学

专业外语

法律(法学)

基础法综合(民商法、刑法、法理)

世界经济

经济学类专业英语

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金融

金融学基础(商业银行管理、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

国际关系

政治学类专业外语

政治学理论

外交学

国际政治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专业学位)

英语写作

法语语言文学

写作

日语语言文学

笔译和写作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思想政治理论


  (二)公共外语口试

  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

  英语口试具体环节:

  1、参加测试的考生集中,按复试编号决定测试顺序。

  2、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阅读所给英文材料约10分钟,考生不得在所给材料上做标记,列提纲。

  3、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考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就材料及相关内容提问,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

  4、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日语、法语、俄语口试具体环节:

  1、考生阅读所给材料约10分钟。

  2、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朗读所给材料并回答考官提问。

  3、朗读、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三)专业面试

  满分100分。一般性流程如下:

  1、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具体方式由招生院系所决定);

  2、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3、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4、成绩评定:结束提问,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注:语言类专业面试根据专业特点,具体步骤和细节可能有所差异。

  ※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面试分听力和口试两部分,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听力测试时间为25分钟,地点在多媒体教室。听力材料的长度为2分钟左右,播放4遍,请考生记录法文原文。口试部分环节与其它专业相同。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面试形式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八、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

  九、复试工作日程

  4月1日上午8:00开始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好所需材料。

  报到地点:主楼422教室。

  心理素质测评在学院第一计算机教室(主楼三层)进行,4月1日早8点至中午13点均开放,考生可自由选择时间参加测评。具体安排和测试程序报到时通知。

  4月2日:上午笔试,下午公共外语口试(除公共管理外的非语言专业均需参加)。

  4月2日下午和4月3日全天:专业面试。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随后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十、其他事项

  1、若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交《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体检报告的,请于复试后10天内将上述材料以EMS或顺丰快递形式寄送至外交学院研招办,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邮编:100037。

  2、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址:/。

  3、复试工作监督检查电话

  外交学院纪监办电话:************(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只接待申诉)。

  4、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国法系:************、外交学系:************、国关所:************、

  国经学院:************、英语系:************、外语系:************、

  基础部:************。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19年3月19日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