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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200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2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4人。入学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在北京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在我所报名,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当地省、市招生办组织的报名点报名。备有详细招生简章、考试说明等材料,欢迎函索。 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地球物理科研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有关招生的详细情况请与我所研招办联系。

一、培养目标

  地球物理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固体地球物理学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

  3.年龄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据证明。

三、报名日期

  2001年11月10日至14日。

四、报名地点

  另行通知或参照当年本省、市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五、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交验单位(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填写报考登记表时请先认真阅读表内的填写注意事项。填报志愿时请注意:统考的考生可以填写一个学科专业相近研究方向的两个招生单位。

  2.考生自已填写报考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表格中的有关栏目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最迟于11月20日前,连同空白准考证、学习成绩表等一起寄送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

六、考试

  初试日期、地点: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复试时间、地点:初试成绩出来后通知考生。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七、招生人数

  2002年计划招收硕士生人数为14人。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按照1991年国家教委学生司修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组织办法:由北京市卫生局体检站或外地相关单位负责指定医院体检,报名时考生注意领取体检通知单,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九、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十、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在本系统内安排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编:100081

电话:************

传真:************

网址:www@eq.-gp.ac.cn

电邮:maogm@ns.cdsn.org.cnmaogm@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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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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