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16年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
(一)成立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长:李胜
组员:张瑞华、杨义、杨练、肖蕾
成立复试面试组,由包括硕士生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复试面试专家组,另设秘书1人。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成立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督察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成员如下:组长:谭生奎
组员:颜涛、李化、段桂敏、廖洁平
监督电话:************
三、工作人员培训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各项工作;复试前集中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执行学校公布的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合格分数线,即:
1、考生的政治、英语(满分100分)各单科成绩均应不低于45分。
2、考生的社会医学、管理学基础、预防医学综合(满分150分)各单科成绩均应不低于68分。
3、考生的复试总分成绩为:335分及以上。
凡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二)招生人数
拟招收统考生7人。
(三)复试报到和确认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3月31日携带学校要求的证件到校研究生院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可发放复试通知书及准考证。
五、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200分。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科目:卫生事业管理。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每名考生不少于25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
1、面试提问(50分)
面试提问考核内容: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提问考核方式:面试组专家提问,考生回答。
面试提问考核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12分钟。
面试提问考核评分标准如表1所示。 2、外语听力和口语(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内容: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
考核方式:
(1)自我介绍(2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后,面试考官应与考生互致问候,然后请考生抽取并将考号交于考官,随后根据考官的指示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
(2)互动交流(3分钟):考官随机选取若干个与日常生活、专业知识与学习、社会热点等相关的问题或话题,请考生做出完整的回答或较全面的阐述。
(3)专业外语测试(3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时间:8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评分标准如表2所示。 3、实践技能提问(30分)
实践技能提问考核内容:专业科研实践能力测试。
实践技能提问考核时间:5分钟。
实践技能提问考核评分标准如表3所示。 六、录取
(一)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三)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复试笔试时间:2016年4月2日上午8:30—11:30
地点:十二桥校区第二教学楼(详见研究生院考场安排)
(二)复试面试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8:45
地点:十二桥校区一教102教室候考室:一教101教室
(三)信息咨询
联系人:肖老师************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八、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本校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体检地点见研究生院有关通知。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院复试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示。
(三)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直接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复试督察组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提出复议。
复试督察组工作电话:************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百会堂602号)
十、其他事项
(一)复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
(二)复试面试组成员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复试记录表》应连同实践考核材料于复试后二日内送交学院签署意见,由学院统一送交校研招办,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及存档备查。
(三)严守纪律,复试前任何人不得将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复试面试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打听复试内容。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面试组和笔试的命题教师,均不得参加有其亲属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五)复试结果将在校研究生处和我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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